


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公告,任何人士如有意在本港的樓宇內經營工廠食堂,必須在開業前向發牌當局申領工廠食堂牌照。工廠食堂是指在工廠大廈內經營的食物業,業務性質是向受僱在大廈內任何工廠工作的工人,出售或供應膳食或不含酒精的非瓶裝飲品(不包括涼茶),以供在樓宇內進食。
申請工廠食堂牌照需提交的資料:
申請人姓名、聯絡方式
食堂地址及經營詳情
符合消防及建築安全的證明文件
了解更多:工廠食堂牌照申請指南
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公告,在本港的樓宇內烹製或製造食品,並把其出售予市民食用,則必須在開業前向發牌當局申領食物製造廠牌照,而非僅限於工廠食堂牌照。而涉及奶類製品、冰凍甜點、麵包及其他烘焙食品更需要領有相關範疇的牌照。食店負責人在提出有關申請時,須向政府表明申領牌照的類別、地址、申請人的姓名及聯絡方法等資料。
在領取食物製造廠牌照前,食肆申請人必須先取得消防處簽發的消防證書,而申領消防證書,須要繳費。
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的要求:
提交申請時需註明牌照類別、地址、申請人資料等
取得消防處簽發的消防證書(申請消防證書需繳費)
確保處所符合食環署的衛生及安全標準
了解更多:食物製造廠牌照申請指南
本港法例規定由2006年4月18日起,申請工廠食堂牌照或食物製造廠牌照的樓宇須沒有違例建築工程,並符合政府租契的條件及法定圖則的規限。以下是食物業牌照申請人/持牌人符合以下新政策的發牌申請和轉讓申請程序指南 :
(i) 核證食物業處所沒有違例建築工程(違建工程)
(ii) 食物業處所必須符合政府租契的條件
(iii) 食物業處所必須符合法定圖則的規限
由於本港現時大多工業大廈均受工業地段的地契條款限制,所以工廠單位只可作「工業 / 倉庫」用途,若工廈業主想在其下物業設置工廠食堂,必須先向地政總署申請「工廠食堂豁免書」,以豁免地契條款用途限制,獲發「工廠食堂豁免書」的工廠食堂無須向政府補償地契條款的豁免所造成的租值差額,即是不用補地價。
(1) 僅限於服務所在工業大廈內的工廠員工;
(2) 不得設有獨立或直接連接任何公共道路、街道或土地的出入口(消防通道除外);
(3) 不得展示招牌、告示或海報等宣傳物品,亦不得在外牆使用透明或半透明物料,使路人得知食堂的存在。
了解更多:豁免書個案適用申請表格
法規嚴格:香港對工廠食堂的監管非常嚴格,違反地契或牌照要求可能導致物業被收回,或食肆被勒令停止營運。
法律責任:業主及租客均需承擔違規的法律後果,例如罰款或訴訟。
專業協助:申請工廠食堂牌照或工廠食堂豁免書涉及複雜程序,建議委託專業物業代理、執業律師或牌照申請顧問處理。
最新資訊:食環署及地政總署的政策可能隨時更新,申請前務必查閱最新公告。
由於本港法例對開設或營運食肆或工廈食堂的要求及監管都十分嚴格,要求開設食堂需申領工廠食堂牌照或食物製造廠牌照,並確保處所符合消防、建築及地契要求。申請工廠食堂豁免書可免補地價,但需滿足嚴格條件。若業主違反地契,物業有機會被收回,食肆租客亦有機會被勒令終止營運,雙方均有機會負上嚴重的法律責任,因此工廈業主或是食肆租客在作出相關決定前,應先向專業的物業代理及法律顧問索取意見或委託專業的團隊進行牌照申請工作,以免誤墮法網。